2018年甘肃庆阳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关于进行2018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庆阳考区)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8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庆阳考区)笔试成绩已在甘肃省人社厅网站公布。根据各个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省考录办核定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
时间:2018年6月1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地点:庆阳市人才大厦405室(庆阳市西峰区育才西路7号)
联系电话:0934-8683662 (庆阳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二、资格复审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本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条件提供相应证件,主要有: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必须一致)、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加盖公章)、近期免冠1吋彩色标准证件照4张等。其中: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择业通知书(报到证或派遣证);
2.已就业的报考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组织人社部门加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介绍信内容应包含本人身份证号、单位性质、本人身份、何时以何种方式进入该单位等内容;
3.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毕业院校出具学历证明,需包含以下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在校学习时间段、专业、学历、学位(对应专业)、学制、毕业时间以及是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等;
4.毕业后派遣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现已辞职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资料;
5.部分职位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6.要求提供学位证、会计资格证、国家司法考试证的,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件;
7.要求“中共党员”的,需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证明;
8.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请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材料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一并提交审核;
9、认定符合其他招考条件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事宜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前来现场复审,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复审。要求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必须齐全、真实,符合招考公告要求,凡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已就业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截止2018年6月10日17:30),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所在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因省考录办未提供报考人员联系电话,请广大报考人员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市考录办不再电话通知。
4.面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关注庆阳市人社局网站发布的面试相关信息,并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附件:甘肃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庆阳考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庆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