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金昌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关于开展金昌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金昌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已完成报名和笔试程序。根据省考录办统一安排,现就金昌市2018年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8日至6月1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732房间(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0号)。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根据《公告》规定,按照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总成绩末尾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表)。
三、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意见》(甘人社通〔2013〕516号)和省考录办《关于开展甘肃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由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按时毕业等)和毕业生成绩单原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张2吋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二)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原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2吋彩色照片。
(三)已就业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2吋彩色照片,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中应经经办人员签字)。其中:现工作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其主管部门还需对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应考人员工作单位隶属县区的还需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加注意见),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内容应包含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号、单位性质、本人身份、何时以何种方式进入该单位等内容。在报名与资格复审两个环节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提交与报名申请时填写的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和资格复审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就业后现已离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2吋彩色照片。
四、其他事宜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复审,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复审。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和证明及相关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
(二)在职报考人员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到指定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所在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结束后,市考录办通过金昌市人民政府和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参加面试的时间与地点,请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 (0935)8310545
市人社局 (0935)8212207
资格复审期间咨询电话: (0935)8330661
附件:金昌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金昌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