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嘉峪关三支一扶招募公告
嘉峪关市2019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的通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77号)文件精神,2019年,我市继续采取统一招考的办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为切实做好今年“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选拔对象为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我市生源2019年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毕业2年以内和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2年以内的也可报名。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3.具有从事基层服务工作的身体条件,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习成绩合格,能按期提交毕业证和报到证。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6.报考支医岗位的研究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本科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专科生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医药卫生大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包含在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或所学专业与以上专业门(大)类规定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范围,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不予通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程序
(一)提交报名申请(2019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8:00)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进入“甘肃省2019年基层服务项目报名系统入口”,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拔招募公告和《诚信承诺书》,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原则上只限填报我市的服务岗位,个别因婚姻关系等原因已落户我市的外省(市)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我市报名,新家庭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5月12日。
(二)报名信息修改确认(2019年5月13日9∶00至5月18日12∶00)
报名信息提交后,由计算机统一对报考信息即时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已成功提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基层服务项目或服务岗位。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经报考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它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向市人社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市人社局汇总后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考生申请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8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打印《准考证》(2019年6月17日10∶00至6月22日8∶3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并提前熟悉考点。
三、指标分解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我市“三支一扶”报名考生数和需求数,向我市下达选拔指标。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内容
1.考试时间
2019年6月22日 9:00—11:00
2.考试科目
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总成绩为100分;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3.考试内容
“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扶贫、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雷同试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如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将视具体情形对其进一步给予违纪违规处理。
(四)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15日左右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诚信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五、审核录取
(一)资格初审
根据“三支一扶”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报考岗位考试科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指标末位考生分数出现并列时,由我市向省人社厅申请一并列入拟选拔人员名单。
进入拟选拔名单的人员,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须同时提交与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因家庭户籍变更报考新户籍所在地服务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报到证不再调整改派;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下载填写《甘肃省2019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到市人社局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与选拔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在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不能按要求提交以上证件资料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成绩排名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市人社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可在指标限额内按照成绩排名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超出指标限额的不再递补。
(三)复审和公示
市人社局对拟选拔人员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体检结果等资料逐一复审,对通过复审的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人社局将拟录取人员上报省人社厅,由省人社厅统一发文录取。
进入资格初审后若放弃审核、体检、录取资格的,应按照诚信报考的原则,提前主动向市人社局提交书面放弃说明。对在选拔招募过程中发生失信放弃行为的考生,失信情况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后,出现空缺指标的,不再进行递补。
初审、体检及复审时间将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六、培训上岗
(一)岗前培训
市人社局按照《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将及时组织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帮助新招募人员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
(二)安排上岗
市人社局将结合岗位需求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安排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于8月底前上岗工作。“三支一扶”人员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七、待遇保障
(一)在岗待遇。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给予每人每月2700元的生活补贴,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生活补贴、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标准待调标后将按规定补发)。我市将为每名服务期在岗“三支一扶”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省财政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其余不足部分由市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服务单位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鼓励服务单位比照在职正式职工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励等其他津贴福利,并按规定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及补贴。
(二)人员管理。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由市人社局统一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市人社局将会同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市人社局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单位借用。对服务期间通过正常手续离岗的人员,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优惠政策。“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符合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相关规定的,可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四)期满政策。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由服务单位、市人社局会同编制等有关部门根据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可通过直接考察、考核等公开招聘方式,聘用为我市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0937-6789790
附件:
1.甘肃省2019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