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平凉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平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平凉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按照各个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省考录办核定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确定354名考生为资格复审对象。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1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地点: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绿地广场东侧)
二、审查资料
资格复审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意见》(甘人社通〔2013〕516号)要求,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和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2.已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其中,现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介绍信需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其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在职教师出具所在学校及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应写明身份证号、单位性质、个人身份、何时以何种方式进入该单位等内容。
3.非在职“五大生”: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证明。
4.报考职位要求的学位证、国家司法考试证等其他相关证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后派遣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已辞职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
三、其他事宜
1.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下午18:00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报考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凡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3.无法前来进行资格审查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资格复审事宜(委托书需要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考生资格复审所需全部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平凉市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环节相关通知均在“中国·平凉”网(http://www.pingliang.gov.cn)向社会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特别提示: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职位简表》中按照《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注: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材料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未予审核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联系电话:0933-8232021
附件:平凉市2019年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平凉市考录办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