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酒泉市委政策研究室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酒泉市委政策研究室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中共酒泉市委政策研究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
遴选中共酒泉市委政策研究室政策研究、文稿起草等岗位工作人员3名。
二、遴选范围
市直各部门(单位)、县市区各部门(单位)、乡镇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三、遴选条件
1、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副科级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6、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能够承担综合文稿起草工作任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尚在规定服务期内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公开遴选采取个人自愿申请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现场公开报名。对符合遴选条件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在《中共酒泉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登录西部先锋网或中共酒泉市委政策研究室网站下载)中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中共酒泉市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市政大厦东主楼二楼5209室)。联系电话:2612873。
4、报名材料:
(1)《中共酒泉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4)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5)本人参与或独立起草的公文、领导讲话、调研报告、发表的文章3篇(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5、资格审查:按照公开遴选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若资格审核合格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遴选名额并对外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取消遴选资格并正式通知本人。
6、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函告组织人事部门。
(二)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材料写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2、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至1:2。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适应岗位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2、面试现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 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委政策研究室派出考察组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经市委政策研究室领导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拟遴选人员确定后,在市委政策研究室和拟遴选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遴选问题的,报请市委组织部审批。市委组织部审核遴选对象个人档案,对符合条件的提请部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手续。
中共酒泉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