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市妇女联合会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酒泉市妇女联合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充实市妇联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酒泉市市直部门单位干部公开遴选(选调)及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酒泉市妇联改革方案》要求,结合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委组织部同意,酒泉市妇联拟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范围
职位:市妇联组织发展部参公人员1名。
范围:全市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公共管理类、教育学类等,优先从全市选调生和“双一流”大学毕业生中遴选。
3、热爱妇女儿童事业和妇联工作,文字功底扎实。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女性,参加工作满2年(截止2019年12月17日)。
5、副科级(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7、符合公务员回避等规定。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内的;
(4)各类试用期内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部先锋网站、酒泉市妇联网站、酒泉妇女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公开遴选采取个人自愿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公开报名。对符合遴选条件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在《酒泉市妇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登录西部先锋网或酒泉市妇联网站下载)中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3、报名地点:酒泉市妇联办公室(酒泉市新城区市政大厦东主楼10楼51016室)。联系人:马玉荣,联系电话:2614610。
4、报名材料:
(1)《酒泉市妇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A4正反打印,一式3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公务员(参公)身份性质证明;
(4)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遴选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取消遴选资格并正式通知本人。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函告组织人事部门。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材料写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2、笔试开考比例最低为1:3。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准。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4、笔试试题由考务组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0分钟。
5、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2。面试由考务组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遴选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现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市妇联依据报考者笔试、面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遴选职位与考察对象的比例为1:2,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审查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考察组成员评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评分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结束后,根据拟遴选对象考察结果,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排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采取由体检对象提供2019年5月1日后的体检表的方式进行。
(六)公示、研究决定和办理手续
市妇联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对象在酒泉市妇联和拟遴选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经市妇联党组会议研究、报请市委组织部审定后,按组织程序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