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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省江门高新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4-12-30 09:32 来源:江门高新区组织工作信息网
广东省江门高新区(江门市江海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江门高新区)成立于1992年7月。2013年6月17日,江门高新区与江海区合署办公。为深入推进两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到江门高新区(江门市江海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服务两区国土规划环保事业发展,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东省江门高新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选调3名科员,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国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并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科员(含股级干部,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历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
(三)符合选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
(四)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或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选调机关班子成员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以收件邮戳日期为准。
(二)报名方式
采用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下载并如实填写《广东省江门高新区(江门市江海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然后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及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寄到高新江海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永康路6号406室,邮编:529040)。
也可将上述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办公室(Email:jmjhggh@126.com)。
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于 2015年2月初通知资格复审和考试事宜。选调职位开考比例1:5,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职位的选调或相应减少选调人数,并在江海政务网公告。
资格复审、考试、体检等环节将集中安排在同一时间段连续进行,其中考试将安排在周末进行。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者报考时,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如果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相关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在考试的前一天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江门高新区(江门市江海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 (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
(四)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五)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考试
(一)考试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计划组织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激励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写作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能力等。
(二)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先面试后笔试。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并按职位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
七、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区委组织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共同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转任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期满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区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十、其他
未尽事宜由广东省江门高新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750-3861886、3863316。
附件:1、广东省江门高新区(江门市江海区)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广东省江门高新区(江门市江海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3、广东省江门高新区(江门市江海区)简介
4、广东省江门高新区(江门市江海区)国土规划环保局简介
中共江门高新区工委组织部
广东省江门高新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