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湛江市公安局补充招考警务辅助人员88人公告
湛江市公安局关于2016年补充招考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我局勤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经我局研究,决定公开补充招考88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招考人数、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人数和职位。
共补充招考警务辅助人员88名,其中,文员和现场勘查辅助人员21名;视频监控员和110接警员9名;交通协管员、治安协勤员、监所辅警和纪检辅警58名(详见附表)。
(二)招考对象。
文员、视频监控员、110接警员和现场勘查辅助人员职位的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纪检辅警、监所辅警、交通协管员和治安协勤员职位的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毕业以上人员。以上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即2016年11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报考者不限户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无违法犯罪记录;
3、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报考者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0年11月1日至1998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男性身高在1. 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 55米以上;
7、文员、视频监控员、110接警员和现场勘查辅助人员职位报考者矫正视力须5.0以上,监所辅警、纪检辅警、交通协管员和治安协勤员职位报考者裸眼视力须4.8以上。
曾被开除、辞退、正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曾为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但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4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湛江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即原湛江市人民警察学校),地址:湛江市麻章区瑞景路1号(即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麻章大队旁)。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四、考试
本次招考警务辅助人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招考文员、视频监控员、110接警员和现场勘查辅助人员采取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考纪检辅警、监所辅警、交通协管员和治安协勤员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应学历内的应知应会法律常识和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报考文员、视频监控员、110接警员和现场勘查辅助人员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职位1:2比例确定计算机能力测试对象;报考监所辅警、纪检辅警和交通协管员和治安协勤员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职位1:2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
(二)计算机能力测试。测试项目为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和打字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须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合格标准为:基本操作能力60分,打字速度每分钟30个汉字。两项有一项不合格即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
(三)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4米往返跑和提杠铃(男性80KG、女性40KG),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须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合格标准为:10×4米往返跑,男性为13〞1,女性为14〞1;提杠铃为双手提起杠铃,腰挺直。两项有一项不合格即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
(四)面试。由我局统一组织进行。
各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各项考试结束后,按以下办法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政审
我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的要求,组织拟招录对象进行体检,确保警务辅助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结束后,我局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计生政策、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等。
六、聘用
考生合格后,我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四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由我局决定是否续聘。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由市财政保障。其中,文员、现场勘查辅助人员月薪25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保个人部分);110接警员、视频监控员和交通协管员月薪23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保个人部分);监所辅警、纪检辅警和治安协勤员月薪22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保个人部分),绩效工资按表现情况上下浮动。我局按规定为警务辅助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二)我局为每名警务辅助人员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三)警务辅助人员享受四大节日补贴、加班补贴和年度考核奖金等。
(四)我局建立相应警务辅助人员奖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警务辅助人员,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奖金。
(五)我局为警务辅助人员提供用餐场所,根据用人单位管理制度,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与民警相同的就餐标准。
八、本公告由湛江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9-3258695、3258694(湛江市公安局协勤管理办公室)。
附件:湛江市公安局2016年补充招考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设置表.xls
湛江市公安局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