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2018年广东深圳市城市管理局选调公务员5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10-15 09:52 来源: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和我局职位空缺情况,拟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政府机关(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职位及条件:
1.主任科员及以下(1):拟选调2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专业:A0834风景园林学、A0907林学、A0902园艺学、B0902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B0905林学类、B0901植物生产类。
2.主任科员及以下(2)拟选调2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专业:A0101哲学、A0301法学、A0302政治学、A0501中国语言文学、A0503新闻传播学、B0101哲学类、B0301法学类、B0302政治学、B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3新闻传播学类。
3.主任科员及以下(3)拟选调1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专业:A0813建筑学、A0814土木工程、A0828农业工程、A0829林业工程、B0810建筑类、B0811土木工程、B0824农业工程类、B0825林业工程类。
(二)其他条件
需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1至2岁。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脱离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
5.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选调人员要提供五年内不调动的书面承诺。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按照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11月10日。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办(人事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厦707室,联系电话:0755-83916002、83915850,传真:0755-83915850,报名邮箱:rsc@szum.gov.cn。
3.报名方式:可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和网络报名等方式。
(1)报名材料:①《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报名表》(报名表须贴相片);②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过渡公务员审批表、现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④如有本人撰写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请一并提供。
(2)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人员报名时提交以上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采用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报名的考生,邮寄报名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报名邮箱。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人员,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本人应确保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组织选调考试,确实拟考察人选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研究任职并办理调动手续。
(六)选调结果公布。
在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上公告选调结果。
四、有关说明
1.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18年10月31日。
2.专业目录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我局将根据局机关实际岗位空缺,结合拟选调人员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经验等因素,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3下载
1.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3.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10月11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