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广州荔湾区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公告
荔湾区2021年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广州市荔湾区决定在区内开展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任职位
广州市荔湾区区直机关、街道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共11名,详见附件。
二、调任范围
广州市荔湾区属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的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三、调任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应担任与拟调任职务层次相当的领导职务或担任高于拟调任职务层次相当的领导职务累计满2年;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应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3.在区属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6.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调任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
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开调任公告发布之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调任: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试用期未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调任程序
本次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荔湾区事业单位领导职务任免备案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提供荔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审核表及职称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以“调任单位名称+职位名称+姓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至邮箱lwqgwyyk@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18时0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不得报考调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调任资格。
(二)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对调任职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少于3人的,取消该职位开考,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笔试60分以上合格,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根据成绩由高至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区委组织部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面试人员须提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所属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70分以上合格,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合成,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并在公务员录用体检定点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进行。
(七)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调任职位的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调任人员和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调任单位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在调出、调入单位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九)调任审批和任职。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情况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任手续并按报考职位任职,任职试用期1年。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调任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区委组织部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调任资格。
(三)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481087,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1:荔湾区2021年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职位表.xlsx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