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商务厅遴选公务员5人公告
广东省商务厅2021年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为优化厅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商务专业化人才力量,拟面向全国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数量
广东省商务厅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5名。其中,4个岗位突出综合文字和政策研究能力,1个岗位挑选会计专业毕业专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广东省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符合报名条件且已经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乡科级正职以下公务员或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的职级公务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敬业廉洁、为人低调、甘于奉献。
2.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报考综合文字和政策研究岗位的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报考会计专业岗位的应具有较强的会计专业能力;以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与人共事能力,担当作为。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21年11月1日;历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报考综合文字和政策研究能力岗位的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报考会计专业岗位的应具有大学会计专业以上学历、会计专业本科以上学位。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1日后出生)。
6.身心健康,能承受较高强度工作压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广东省商务厅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个人简介(500字以内);
2.本人近三年来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篇,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总结、领导讲话、调研报告、综合材料等;
3.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现职务职级任职文复印件。
请于2021年11月18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寄至广东省商务厅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1008室,邮政编码:510620,联系电话:020-38819920),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省商务厅人事处邮箱gdswthr@126.com。邮件主题以“报考职位+姓名”命名。报名截止时间以纸质材料邮寄邮戳日期为准。
(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根据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甄别和择优选择,按一定比例人员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若职位符合资格的报考人员少于5人,则取消该职位公开遴选。
(三)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复试的方式,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根据考试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考察体检。按规定对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厅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程序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对拟遴选人选在我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遴选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厅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遴选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我厅拥有职位要求的最终解释权。
(四)咨询电话:广东省商务厅人事处,020-38819920,020-38819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