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潮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29人公告
潮州市202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中组部2021年9月发布)、《关于加强基层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和培养 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从基层选调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潮人社〔2014〕221号)和《关于加强新录用公务员培养和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潮组通〔2020〕60号)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从本市县(区)、乡镇(街道,下同)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公开遴选29名市直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本市范围内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符合公务员招录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没有服务年限规定的,应在基层公务员岗位工作满4年以上;选调生需工作满3年以上)。
中央和省设在我市各县(区)、乡镇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列为遴选对象。
二、遴选条件
(一)参加遴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一定工作实绩,群众公认;
3.符合规定的基层服务年限;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1月21日(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首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包含正副股长)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规定:遴选对象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含下属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方式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单位推荐、考试与考察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四、遴选笔试加分办法
为树立担当作为、注重实绩的良好导向,对符合以下条件的,笔试进行加分:
(一)对实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以来(即2021年第三季度至2022年第三季度)平时考核获“好”等次的,每获一个“好”等次加0.2分。
(二)对近三年(即2019—2021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
(三)近三年(即2019年11月至遴选报名首日,以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个人获得县级表彰的(符合中央和国家规定)加1分;获得市厅级表彰的(符合中央和国家规定)加1.5分;获得省部级表彰的(符合中央和国家规定)加2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3分。
(四)同一项工作获得表彰按最高层级加分,不重复计算。
(五)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
符合遴选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需在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前向所报考的遴选机关提交加分材料。加分材料包括:《潮州市202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加分申请书》(附件3)、《2022年潮州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加分项目申请表》(附件4)、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如实上报”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材料由各遴选机关初审,报市委组织部复核,复核无误的,由市委组织部在“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加分计入公开遴选笔试成绩。
五、报名
(一)查询职位
市直各机关的遴选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见《潮州市202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者如需咨询相关事项,请于上班时间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可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形式。
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4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潮州市人才招录系统”(https://czrsj.chaozhou.gov.cn/rskswt/pc/index.jhtml),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完成报名后,报考者在招录系统生成并下载《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乡镇公务员由乡镇党委出具意见;县区部门公务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党组或主管部门党组出具意见),于2022年11月25日17:30前将《报名表》原件、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遴选机关初审(加分材料原件经遴选机关审核确认后退回报考人员),各遴选机关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7。
报考者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责任;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表格报送至遴选机关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初审和打印准考证
遴选机关根据报考者《报名表》填报内容和资格条件、职位具体要求及所在单位意见进行初审。对专业的判定,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要求,由各遴选机关认定。
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报考者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由报考者向遴选机关提供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等证明资料,经遴选机关审核同意,方可报名。
2022年11月26日起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经初审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12月5日8:3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卷面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法律知识、行政管理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二)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点设在潮州技师学院(潮州市湘桥区东山路慧如公园东侧)。
(三)笔试成绩查询。2022年12月中下旬,在报考系统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包含加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由各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选须提交的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准考证、学历(位)证书及职位其他条件要求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八、面试
面试由各遴选机关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面试事项由遴选机关通知面试人员。
九、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机关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实行差额考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对于数量在2人及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若同一职位面试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遴选笔试加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遴选加分也相同,则名次并列,其中名次在差额考察比例范围内的,全部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组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干部或熟悉遴选职位业务的干部组成,按照规定进行考察,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的身份及相关信息。
考察对象全部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按合成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首次考察人数递补考察对象。
十、公示和转任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转任对象,并在“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判断是否符合本次遴选条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参加公开遴选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或推荐,各县(区)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和支持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遴选,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报名。报考者在成功报名后,无特殊原因不得主动放弃。
(四)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五)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请所有报考者认真阅读《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二版)》(附件6),提前了解《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我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可对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的时间、地点作适当调整,确保遴选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在“中国潮州政府网站”上发布,由中共潮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潮州市委组织部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