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2024年广东惠州市博罗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116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4-02 10:17 来源:博罗县教育局
惠州市博罗县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及工作人员共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考生。
三、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7.学历、专业要求:报考者需以不低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该学历专业进行报考,如:报考本科学历要求岗位,报考者可以本科学历及专业进行报考,或以研究生学历及专业报考相应的岗位;报考研究生学历要求岗位,则只能以研究生学历及其专业进行报考。专业要求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公费定向师范生(指服务期未满人员、违约人员);
6.博罗县公办中小学校(含中专、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或参加博罗县教育系统招聘且已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数:116名,具体各岗位招聘人数详见《岗位表》(附件1)。
2.资格条件
(1)学历:专科及以上,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2)专业: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必须相一致。
(3)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凭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承诺书(附件3)报考。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日后出生);取得(获得)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8:30—2024年4月12日17:30。报名时间结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应聘者登陆报名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hzjyj),进入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填写基本资料,自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岗位选择并报考;各应聘者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一经确认提交,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因填写信息错误、上传资料缺失、上传资料不清晰、报考资格不符等原因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
(3)每位考生只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如我县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4)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每份材料大小不超过2M,jpg格式)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考博罗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户口本;
②近期免冠蓝底彩照;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参与应聘的需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和学生证;在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④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2024年应届毕业生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但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同时上传承诺书(附件3),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未按承诺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⑤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非本县的县合同制教师及第三方劳务派遣教师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本县县聘合同制教师、镇(校)聘合同制教师、民办教育机构在职教师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盖章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⑥报考有职称要求岗位的教师,须提供与岗位相符的职称证书;
⑦报考有教育教学经历要求岗位的教师,须提供教育教学工作证明(附件7),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⑧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招聘工作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应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环节。
(5)网上资格初审: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者(报名系统会显示“审核通过”)进入笔试环节;报名系统显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查询初审不通过的原因。网上资格初审结束,考生必须于2024年4月18日8:30—4月18日17:30在报名系统上确认考试,未确认考试的考生不允许参加笔试,确认考试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2.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9:30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命题、评卷委托第三方完成。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等),不分学科,统一试卷考试。考生在笔试前打印报名表与《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如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考生,取其最高加分值,不累计加分。笔试成绩发布前,考生需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教育局组织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如考生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加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将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县教育局人事股。
(4)笔试成绩将在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博罗县教育局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博罗县教育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3.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的笔试卷面分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总分的60%以上),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若以1:3的比例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
(2)准考证(网上审查通过后即可打印);
(3)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考博罗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户口本;
(4)近期免冠蓝底彩照;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参与应聘的需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和学生证;在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6)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2024年应届毕业生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但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同时上交承诺书(附件3),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未按承诺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7)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非本县的县合同制教师及第三方劳务派遣教师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本县县聘合同制教师、镇(校)聘合同制教师、民办教育机构在职教师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盖章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8)报考有职称要求岗位的教师,须提供与岗位相符的职称证书;
(9)报考有教育教学经历要求岗位的教师,须提供教育教学工作证明(附件7);
(10)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11)岗位要求应提交的其它报名材料。
以上材料须按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现场资格复审时由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复印件,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即退回考生。
进入资格审核环节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如因上述情形导致资格审核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资格审核人选。
4.面试
(1)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如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具体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博罗县教育局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重新组织面试。
(3)面试成绩于面试后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相关工作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5.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节(试行)》实施。
6.考察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7.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考生本人须同意并签署递补同意书(附件5)后方能进行递补。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8.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博罗县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
9.聘用及相关要求
拟聘用人员在发出通知办理聘用手续30天内自愿放弃聘用、不配合办理聘用或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日期从聘用之日算起,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被聘用的教师服务期限为五年,同时需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如应聘人员申请解除聘用协议的,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招聘单位,在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后方可解除聘用协议。
(二)待遇
中小学教师为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五、其他
(一)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招聘过程中,如受到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博罗县教育局可对报名、审核、考试方式等招聘程序作适当调整。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面试评委或工作人员,要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四)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引进符合《关于印发<博罗县关于实施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工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博委人才办〔2023〕2号)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优惠政策。
(六)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聘用人员,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七)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九)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部门及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0752—6624110,0752—629780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1.中共博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博罗县监察委员会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752-6206389
2.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博罗县教育局。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6: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7:教育教学工作证明.doc
博罗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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