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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广州海关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4-28 15:3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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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提高广州海关事业单位对海关工作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是广州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暂未分类,主要承担统筹指导全关区后勤服务保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后勤保障服务和经营工作的改革发展规划、目标及规章制度、承办机关及部分隶属海关后勤服务保障、管理所属经济实体等工作。
 
广州海关信息中心是广州海关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广州海关信息化网络、软硬件支撑环境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信息化项目集成管理、广州海关网站开发、电视电话会议及视频监控平台维护等信息化运维保障工作。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是广州海关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广州关区进出口产品法定检测、公共技术委托检测和科研等任务,提供全面的产品认证测试、检验检疫、验货及鉴定、工厂检查、卫生处理评价、能力验证、标准制定、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
 
广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广州海关口岸门诊部)是广州海关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传染病监测与健康体检、旅行预防接种、卫生保健咨询、医疗保健门诊、相关医疗服务、卫生检疫技术科研开发与技术服务等工作。
 
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是广州白云机场海关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检测、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及广州白云机场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清远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是清远海关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检测、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及清远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源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是河源海关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检测、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及河源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
 
广州海关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应聘人员可通过广州海关门户网站(http://guangzhou.customs.gov.cn,下同)、广东省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gdrc.com,下同)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其中:
 
(一)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海关系统内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 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7日9:00至5月11日16:00登录“广州海关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https://www.sydwzk.cn/gzhgzp2024,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报名事宜详见招聘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指南》。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同步开展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15日9:00至5月16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广东省人才市场网站另行公告。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资格复审
 
面试及直接考核前,广州海关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及直接考核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广州海关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试
 
(一)对于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生。
 
考试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为百分制,考生综合成绩=直接考核成绩*100%,主要考核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进入直接考核环节,直接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广东省人才市场网站另行公告。
 
直接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人选。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对拟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以直接考核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直接考核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将利用备考试卷加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在直接考核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应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字,视为送达。
 
(二)对于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均为百分制,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60分)以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要求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若比例不足1:3,达到合格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广东省人才市场网站发布,并电话通知本人。若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将依次递补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主要考核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等,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广东省人才市场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人选。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对拟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将利用备考试卷加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应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字,视为送达。
 
面试及直接考核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广东省人才市场网站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广东省人才市场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广州海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2),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清远、河源海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在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且须符合政策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脱密期限等要求。未经工作单位同意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且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在报考其它岗位时,应在报名系统中“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主动填报。
 
(七)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并可致电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5月7日至5月11日8:30—12:00、14:00—17:0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八)报名咨询电话:020-81103185;
 
考录咨询电话:020-81103289。
 
(九)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及广东省人才市场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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