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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街招聘雇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6-27 15:04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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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街关于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雇员。有关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执法辅助类雇员3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详见南石头街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4日(共5个工作日)
 
3.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4.报名要求: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海珠区南石头街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位)证书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等材料交至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5.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通知。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岗位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
 
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②面试: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核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名。如出现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者,则另行安排面试进行加考确定最终综合成绩。
 
2、岗位二考试包括:体能考核和面试。
 
①体能考核
 
体能考核内容为: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实行量化评分,总成绩最高60分,考核标准《街道微型消防站队员基础体能测试标准及考核规程》(见附件3)。体能考核成绩为3个体能项目成绩之和,任意单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体能考核视为“不合格”,体能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②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40分。根据体能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考试综合成绩由体能考核加面试成绩直接相加合成。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下,先以岗位的优先条件考虑,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再以体能分数高低排序,若体能成绩仍相同,则按照体能项目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的单项成绩依次排序确定综合排名。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南石头街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南石头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南石头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