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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1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19 10:21      来源:广东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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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于1983年,是清远市人民政府主办、清远市教育局主管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广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单位。因学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聘用制教师。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往届毕业生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三)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无精神病史。
 
(四)教师资格证、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24年7月31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相关情况。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学校聘用教师(不占事业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薪酬待遇: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并考核合格及以上,受聘期间,具有本专业助理级职称(未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硕士学位或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暂定为助理级)每年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9.8万元;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的,每年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12.8万元;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每年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18万元。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00:00—7月24日24:00。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下面报名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s://www.sydwzk.cn/gdqyzyxyzp2024),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
 
(三)准考证打印
 
2024年7月26日0:00起为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确认报名和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网络报名只作初步资格审查,所有证件均要求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一)笔试
 
1.时间:2024年7月28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1.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
 
(4)学历证书。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其他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提交),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
 
地点: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励志楼8楼行政办公室。
 
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1.时间:2024年8月4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001-010岗位采用试教+问答方式面试,面试是本专业课程的试教,时间50分钟,其中备课30分钟,试教15分钟,问答5分钟。011-013岗位采用试教+实验方式面试,面试是本专业课程的试教,时间60分钟,其中备课30分钟,试教15分钟,实验15分钟。
 
4.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相关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果、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事宜在“广东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1:1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结果将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本人。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东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 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没能按时获得,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有关说明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考生未能按时获取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招聘工作由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负责组织,接受清远市教育局指导、监督。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63-581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