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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深圳市宝安区面向市内选调公务员1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19 09:46      来源:宝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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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2024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宝安区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已完成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二)选调职位:具体选调职位及要求详见《深圳市宝安区2024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规定;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专业要求详见职位表,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3.报考选调岗位1和选调岗位3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选调岗位2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31日后出生);
 
4.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5.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
 
6.符合选调职位条件要求;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街道服务未满5年的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入职或任职试用期的;
 
7.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选调单位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30日17:00,通过将报名表发送至对应邮箱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料提交
 
需发送《深圳市宝安区2024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等其他材料考察期间再提供)到相应选调岗位指定邮箱(选调岗位1发送至政务邮箱:baqjw@baoan.gov.cn;选调岗位2发送至政务邮箱:lbyhp@baoan.gov.cn;选调岗位3发送至政务邮箱:szsbaqswj@baoan.gov.cn),如有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
 
(三)考试
 
选调单位根据资格初审情况择优确定考试入围人选,通过后由选调单位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开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予选调。笔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从高至低排序,按拟选调人数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入围面试人数少于拟选调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线上面试成绩80分以上考生均入围面试。
 
(四)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将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六)组织考察体检
 
由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核实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期间由选调单位组织体检,体检结果作为确定拟选调人选的参考因素之一。
 
(七)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报考者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选调资格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按相应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
 
结合各方面情况,由选调单位综合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未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的,不再另行通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拟选调人选应当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办理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不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
 
(三)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特别优秀的,可扩大选调名额或进行职位调剂。确无合适人选的,可经选调单位综合研究后减少岗位选调名额或关闭选调岗位。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政策可咨询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0755-29998580。咨询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的,选调职位1可联系:0755-29998030,选调职位2可联系:0755-29996022,选调职位3可联系:0755-29995664。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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