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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珠海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财经办)选调公务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29 09:54      来源:中国珠海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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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珠海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财经办)2024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珠海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中共珠海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财经办)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含中央、省驻珠单位公务员。
 
二、职位设置
 
计划选调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3名。具体岗位详见公开选调职位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有《公务员转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上述年龄以公告发布之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二)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所学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有经济、产业、城市、交通等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的,或从事过综合文稿工作的,可优先考虑;
 
(三)具有职位相应及以上层次职务、职级。涉及领导职务和职级升降、领导职务和职级互相转任的,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市外转任到我市各级机关(单位)人员工作未满3年,选调生基层锻炼时间未满2年,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至9月4日24:00。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邮箱地址zhswzys@zhuhai.gov.cn。报名人员须按公告要求,及时如实报送相关材料,邮件主题按“选调报名-姓名”命名。报名材料如下:1.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可双面打印PDF格式及WORD版);2.个人信息采集表;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资料扫描件;4.个人近3年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PDF或WORD上传);5.业绩证明材料,如受表彰奖励的文件、本人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3篇以内)等,没有可不提供。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核。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二)专业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研究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
 
(三)确定面试人选。在专业测试得分合格的报名人员中,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相应核减职位公开选调人数或不予开考。入围面试人员工作单位为区以下机关的,面试前须取得各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综合分析、判断决策、人际沟通、团队协作以及言语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得分=专业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选调。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七)组织考察。由我室派出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经考察,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转任情况的,不予转任。
 
(八)公示和手续办理。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递补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综合评价得分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六、其他事项
 
中共珠海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财经办)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756-2222896。
 
 
 
 
中共珠海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财经办)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