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广东   
广东

广东汕尾市市直机关选调公务员21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9-03 14:48      来源: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汕尾市市直机关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汕尾市市直机关职位空缺和人才紧缺情况,决定集中公开选调21名市直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报考者可通过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www.shanwei.gov.cn/swrsj/)查阅具体的公开选调机关、职位名称、职位代码、人数和资格条件。
 
二、公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应当在所在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四)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或者公开选调职位所列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公开选调报名首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六)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七)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八)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www.shanwei.gov.cn/swrsj/)发布公告。各公开选调机关的公开选调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汕尾市市直机关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的相关事项,请按表中公布的电话与公开选调机关联系。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统一采用网上系统报名方式。公开选调报名系统网址为:bm.gd-pa.cn/dzsys/swksy,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报名网页关于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以及查询成绩等操作指引,按要求如实填写《汕尾市市直机关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或不按要求报均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4日8:00至9月10日16:00止。
 
3.报名程序: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报名系统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4.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考者报考费用。
 
(三)资格审查
 
系统报名结束后,各公开选调机关将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务职级文件(或任现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3.现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亲属任职情况申报表(附件3);
 
5.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8:00至2024年9月13日16:00,资格审查地点由公开选调机关具体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公开选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开选调机关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公开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者职位要求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公开选调人选。
 
各公开选调机关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依照公开选调公告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公开选调职位专业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继续公开选调程序。
 
报考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开选调资格。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案例考试一科,重点测查报考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报考者的理论素养、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60分合格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查询。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bm.gd-pa.cn/dzsys/swksy),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号码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的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公开选调机关自行组织并实施。面试前,公开选调机关根据职位需要,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对报考者进行面谈、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等。
 
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各公开选调机关具体负责,相关事宜将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www.shanwei.gov.cn/swrsj/)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设置60分合格线。
 
(六)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
 
公开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若同一选调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公开选调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七)组织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公开选调机关通知考察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转任的标准,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承担。考察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公开选调资格。
 
五、公示、转任
 
公开选调机关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按照考试总成绩80%、考察量化评分20%合成,并按照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各公开选调机关确定的拟任职人员报市委组织部汇总后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公开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考者自愿放弃公开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
 
六、递补
 
入围考察、体检环节的报考者如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报考者放弃考察、体检、公开选调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而取消公开选调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七、相关事项
 
(一)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判断是否符合本次选调的资格条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本次公开选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www.shanwei.gov.cn/swrsj/)上发布,由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