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广东   
广东

2024年广东汕头市中医医院第三批招聘11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0-09 13:46      来源:汕头市中医医院
【字体: 】              
  汕头市中医医院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汕头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总体工作方案》(汕中医报〔2024〕6号)的计划,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汕头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粤东地区首家三级甲等中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及康复为一体,现为汕头市中医创伤骨科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汕头医院、汕头市中医药传承研究院举办单位,拥有东、西2个院区,编制床位1030张,设置临床专业50个,拥有骨科、内分泌代谢科、不孕不育科、妇科、肾病科、脑病科、针灸科、肛肠科、中医护理9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是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55人,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367人,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及副教授39人,全国名中医药学术经验导师2名,广东省名中医4名,岭南名中医3名,广东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导师2名,汕头名医2名,汕头市名中医2名,汕头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硕士研究生导师15名,博士研究生导师1名。
 
  二、招聘对象
 
  详见《汕头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4年10月1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医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应聘人员属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二)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汕头市中医医院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三)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年龄55周岁以下”是指1973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网络报名的邮箱为2793257911@QQ.com。
 
  2.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08:00至2024年10月17日17:30。
 
  3. 报名要求。应聘者于2024年10月17日17:30前如实将以下报名材料打包压缩至一个压缩包投递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命名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毕业院校)。
 
  (1)《汕头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汕头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生信息表》(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规培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书扫描件。未毕业者,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截图。
 
  4. 注意事项。
 
  (1)附件2与附件3要以原有格式发送,并填写完整,以其它形式发送的视为发送失败;
 
  (2)报名材料未打包压缩至一个压缩包发送至邮箱者,视为发送失败;
 
  (3)未按公告要求发送相关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命名邮件主题和压缩包者,视为报名失败。
 
  (4)若邮件命名中的报考岗位与附件中的报考岗位不同,视为报名失败;
 
  (5)请勿重复发送报名邮件。
 
  (二)资格初审
 
  汕头市中医医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于资格复审前3天通过汕头市中医医院官网反馈初审结果。(官网通知,请考生自行查阅官网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个人信息造成无法联系或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出生日期、毕业日期写错。)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在汕头市中医医院官网发布通知),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告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中医医院申请复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高层次紧缺岗位(岗位招聘条件为副高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直接面试、其他岗位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详见附件)。
 
  笔试形式为电子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是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的知识,笔试入围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相关岗位招聘计划指标1:3的比例确定。
 
  面试采取专业考查现场问答形式,按照同一岗位面试考生由同一评委组在同一时间段采取同一试题的原则开展面试。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于实施前3天在汕头市中医医院官网公布。
 
  面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直接面试岗位以7个评委的平均分计算考试总评成绩,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先笔试后面试岗位按照“面试总评得分*50%+笔试得分*50%”计算考生总评成绩,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也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按招聘岗位,在总评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
 
  成绩合格人选和体检人员名单在汕头市中医医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医院官网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拟聘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中医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中医医院纪检室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中医医院纪检室提出异议。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汕头市中医医院人事科于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 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总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办理。
 
  六、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按照《汕头市中医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薪酬待遇(岗位工资+特区补贴+住房补贴+基础绩效+奖励绩效+“五险一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已完成规培的医师与编内同岗位职级同等薪酬,假期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中医医院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汕头市中医医院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考察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汕头市中医医院同意后,可推迟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时间。
 
  (四)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八、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一)联系部门、电话和报名咨询方式:
 
  汕头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0754-88459256
 
  受理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和下午2:30~5:30
 
  联系人:张老师  伍老师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韶山路3号汕头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二)监督部门、电话:
 
  汕头市中医医院纪检室  0754-87278250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