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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0-14 11:25 来源:珠海人力资源网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是全国第一个地方性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下辖桂山镇、担杆镇、万山镇3个建制镇,共7个行政村。万山区所辖海域面积4567平方公里,海岛总面积88.87平方公里,拥有大小岛屿147个,其中有居民海岛为5个。东澳岛、外伶仃岛和桂山岛均为国家AAAA级景区。2023年,东澳岛、外伶仃岛、桂山岛和三角岛等4个海岛荣获全国首批“和美海岛”称号。万山区正锚定建设“广东最美海岛”、现代化特色海岛镇目标,塑造“魅力群岛、梦想蓝海”发展形象,打造年轻人向往之地、梦想之地。考生可通过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微信公众号“珠海万山”进一步了解。
办公场所:珠海市香洲区情侣北路381号1栋海岛大厦。
二、招聘人数及薪酬待遇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2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至万山区纪检监察工委),薪酬待遇按照万山区机关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本区在职合同制职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9时至2024年10月20日18时。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请考生登录“易职报名系统(https://zk.zh-hr.com/#/Login)”报名。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填写简历不代表报名成功,要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可在“我的报考”栏目查看报名进度;报名上传的照片要求为彩色证件照,请勿上传自拍照)。
3.报名材料
(1)本人亲笔签名的《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可先签署承诺书,在考察前补充提供;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请上传PDF格式文件(报名表同时提供可编辑版本),面试阶段查验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在招聘过程中,将严格为报名应聘者保密,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4.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通过“珠海万山”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5.其他事项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将暂停开考,并视情况重新开展招聘工作。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分析、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素质。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珠海万山”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视情况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流程,在任一环节证实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立即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万山区纪检监察工委负责解释,电话:0756-8686612;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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