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2024年广东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9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1-04 13:15 来源:坡头区人民政府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院工作人员队伍,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9名编外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药剂科药师1名、临床护士1名、公共卫生科医生1名、妇产科医生1名、内科医生1名、B超室医生1名、精神科医生2名以及后勤科干事1名。招聘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见《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编外人员执行。(含聘用单位及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聘用期间,聘用单位不提供住宿。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养过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勤恳务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有违法犯罪、吸毒记录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报名地点: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医院门诊楼5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须附上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相片),连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有)、个人征信报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以及拟报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报名当日,由聘用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考试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当岗位报名人数除以岗位招聘人数大于或等于6时,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当岗位报名人数除以岗位招聘人数小于6时,即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卫生专业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卫生专业知识,后勤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公共基础知识和财务专业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③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坡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加面试岗位的,根据招录岗位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直接面试岗位的,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公告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查阅。
3.考试总成绩
参加笔试加面试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参加直接面试岗位考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数,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确定名次。考生总成绩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成绩。
(三)体检与考察
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坡头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可向坡头区人民医院反映。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合同签订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公告由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三)联系电话:0759-3821203。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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