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广东   
广东

2024年第二轮广东清远法院系统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1-07 13:44      来源: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体: 】              

清远法院系统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清远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4名,连州市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3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庭前准备事务性工作;接待、安排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阅卷等事宜;负责案件审理记录及卷宗收转工作;办理送达、法律文书清样校对等事务性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没有精神病史;
 
5.报考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职位的需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报考连州市人民法院、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职位的需具备大专(非在职)或以上学历;
 
6.报考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连州市人民法院职位年龄18至28周岁(即1995年11月7日至2006年11月6日出生),报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职位年龄放宽至30周岁(即1993年11月7日至2006年11月6日出生);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招聘岗位情形的。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陆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关注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清远法院系统2024年第二轮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后如实填报,并于2024年11月17日18:00前将报名相关材料通过互联网发送至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电子邮箱(zzc@gdqyfy.gov.cn),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如实填写《清远法院系统2024年第二轮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同时发送PDF格式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其中扫描件需在表格右上角“报考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等扫描件;
 
3.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同时需复制粘贴至报名表电子版“贴照片处”。
 
上述材料需打包压缩后发送(大小控制在20M以内,文件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手机号码”)。
 
五、考试
 
考试包括机试、笔试和面试。考试先组织机试,机试合格后准予参加笔试,机试按20%、笔试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机试、笔试折算后的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以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成绩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
 
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研究确定为考察人员,按程序组织进行经验考察,考察时需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八、递补
 
当考生在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情形,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原则上在同类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总成绩一年内有效,若招聘单位一年内同类岗位出现空缺, 视情况决定是否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市中级法院官网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十、岗位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工资福利按《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和年休假等国家法定假期。根据绩效考核、工作年限等,按照规定发放绩效奖金。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使用本人身份证报考,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如因联系方式错误联系不上考生,或考生未及时查看信息等原因影响招聘的,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763-3868292 连州市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763-661123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763-8716229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6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