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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南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5-01-17 13:20      来源:南沙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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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确定录用后能马上到岗工作;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十二条);
 
2. 本科学历者需为经济与贸易类(B0204)、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工商管理类(B1202)专业毕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退役军人、研究生不限专业;
 
3.35周岁或以下的社会人员(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为退役军人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性强,作风务实;
 
6.擅长公文写作、能熟练运用日常办公软件,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协作精神,工作细心耐心、责任心强,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7.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优先,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有C1或以上汽车驾驶执照优先。
 
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受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的;
 
4.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时至2025年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8时止。
 
(二)报名方式:
 
1.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2. 报名地点:南沙区进港大道466之一传媒大厦2楼207室。
 
3. 现场报名提交纸质版资料,除《报名表》外,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等资料,以上材料核对后原件当场退回本人。审查不合格将不能安排笔试。我单位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关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单位提出并说明原因。
 
4.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达到3:1时开考。
 
三、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时间:2025年2月9日(星期日)下午15:00-17:00。
 
地点:南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室(暂定)。
 
考生凭身份证和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60%。考试内容为测试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资格相关知识等。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少于3名,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40%。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学位认证报告(学位网下载)、工作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在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报考人员,自通知复查之日起半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考察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网站“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现有南沙区编外人员的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20-39099915。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南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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