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谢诚等9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下午15:30—17:30,地点为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901室(可乘坐19、25、74、76、211、705、706路等公交车到金洲金湖路口站(或金湖金洲路口站)下车)。考生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的,经我厅同意,可在面试当天7:30—7:50在面试考点考务办公室进行。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样式见附件2)。
6.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厅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6月18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报到地点:广西南宁喜相逢大酒店12楼2号会议室(考点考务办公室)(南宁市长湖路28号,可乘坐1、20、37、45、91、705路等公交车到长湖金湖路口站(或金湖长湖路口站)下车)。
(五)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集中时间:6月19日上午7:30。
体检集中乘车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建设五象大酒店一楼大堂(可乘坐19、25、74、76、211、705、706路等公交车到金洲金湖路口站(或金湖金洲路口站)下车)。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18日7:50前到达考点考务办公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考点考务办公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我厅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曾繁锋,0771—2260030;
广西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唐丽君,0771—5776511;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陈琳,0771—2366080。
附件:1.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