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司法厅政法干警招录资格审查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为做好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的要求,需由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提供有关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确定韦福林等166名考生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和方式
(一)报送时间
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若以特快专递方式报送申报材料的,以快递单上的日期为准)。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通过特快专递、直接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向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提供本人报名申请材料。报名申请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2.户口薄(需提供第一页及本人信息页,大专以下学历、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和职位要求生(兵)源地或常住户口为广西的报考人员均须提供)。
3.毕业证和学位证。
4.退役士兵证(退役士兵提供)。
5.报名登记表(需在报名登记表下方本人签名处签名)。
6.在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厅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录用资格。
7.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还需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按照报考指南所规定的模版出具)。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
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逾期不报送面试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71-5849131、5881741
传真:0771-5849131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1号楼408室),邮编:530022。
四、其他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体能测评公告发布前,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书面申请。
按照《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的要求,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体能测评合格才能进入面试。我厅将于11月16日前以体能测评公告的形式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及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2016年度广西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