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林业厅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通告
自治区林业厅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
为做好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黄华杰等21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22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扫描后发邮件(指定邮箱:gxly325@163.com),以及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人事教育处2314室,邮编:530028;联系电话:0771-6783772,0771-678357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考生亲笔签名)、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厅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已进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附件:自治区林业厅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
自治区林业厅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