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指南
2017年广西三支一扶招募指南
一、关于报考条件
(一)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答:凡是符合《2017年广西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公告》(以下简称《招募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17年广西“三支一扶”计划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答:此次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当前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
5、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6、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7、2015年以前毕业的大学生;
8、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9、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毕业生。
(三)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募公告》和《岗位汇总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面试相关材料报招募单位审核。
(四)非应届(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面试前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提供《招募公告》中规定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登记表》“学校鉴定栏”填写档案托管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或者基层服务项目组织部门意见并盖章以及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
(五)针对医学类考生有何学历要求?
答:今年对54个贫困县乡镇卫生院招募的医学类毕业生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高职学历的除外)。54个贫困县分别是: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8+2个: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那坡县、凌云县、东兰县、凤山县、乐业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靖西县、都安瑶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西林县、大化瑶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隆林各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德保县、田林县、马山县、天等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上林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忻城县、隆安县、龙州县、田东县。
平桂管理区(根据《关于促进贺州市平桂管理区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23号)享受国家扶贫重点县待遇)、合山市(根据《关于促进合山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0﹞35号)享受国家扶贫重点县待遇)
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1+1个:金城江区、蒙山县、宁明县、钟山县、武宣县、灌阳县、资源县、天峨县、田阳县、博白县、苍梧县、融安县、藤县、桂平市、兴业县、右江区、八步区、邕宁区、大新县、上思县、陆川县。
龙圩区(根据《关于同意梧州市龙圩区视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管理的批复》(桂政函﹝2014﹞199号)享受自治区扶贫重点县待遇)
非重点县但属片区天窗县2个:平果县、南丹县。
(六)学历资格条件中的“大学专科”是否包含大学专科以上的学历层次?
答:是的。如职位学历资格条件规定为“专科”的,包含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不包括高职;“大专(含高职高专)以上学历”,包括高职。
(七)获得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是否可以免笔试?
答:可免笔试的考生必须是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请问广西“三支一扶”报名有地域限制吗?
答:按照2017年广西“三支一扶”招募公告要求,广西“三支一扶”报名没有地域限制,只要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2015至2017年)毕业未就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均可报名,其中: 报考全区支农类、水利类部分岗位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含高职高专学历,54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医学类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
二、关于报名咨询
(一)如何确认是否在网上成功报名?
答:在网上填报信息后,根据页面出现的提示字样确认是否已成功报名。
(二)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岗位?
答:按规定,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同时报名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岗位。
(三)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答: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四)报考某一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后,还可报同一岗位吗?
答:考生报考某一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不包括因报名信息不全,需修改后重新上报的情况)后,不可再报考同一岗位。
三、报考的基本步骤
(一)认真阅读《招募公告》和有关考录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招募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广西“三支一扶”网(www.gxszyf.gov.cn)。
(二)报考流程图
(三)登录报名系统。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在线填报信息。
(四)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上报。保存成功后须记下报名序号,以便在以后再次登录系统时使用。报考人员要慎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五)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基本信息后,可以在系统中的“信息查看”栏查询资格审查情况。填报信息成功次日起3日后仍无审核结果的,可拨打招考单位电话咨询,或向市三支一扶办投诉。
(六)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可于6月19日12:00-6月24日9:00登陆广西“三支一扶”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七)参加笔试。6月24日上午9:30-11:30在南宁举行笔试(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上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考生在笔试后7个工作日后可上网查询成绩。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八)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三支一扶”网统一公布,考生在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 “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不需要提供)及盖章的《报名登记表》进行现场验证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名者面试资格。面试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九)拟定招募名单。各市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名单,通知到考生本人,如考生确认放弃考核资格,可顺延到下一名次人员,并将拟招募人选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十)公示、确定招募人选。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将拟招募人选在广西“三支一扶”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通知学校及本人。
四、关于考试费用问题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关于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答: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负责。市人社部门初审,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办复审。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提交修改信息成功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在规定时间无审查结果的,报考人员可拨打报考地市人社部门或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电话咨询,或向同级主管部门反应。
六、关于笔试
(一)如何知晓是否获得笔试资格?
答: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可获得笔试资格。报考人员成功报考后,在2个工作日后可再次登陆“三支一扶”报名系统,审核通过的考生界面会显示“审核通过”字样。考生可于6月19日12:00-6月24日9:00登陆广西“三支一扶”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有什么?
答: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不设考试大纲,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
(三)笔试考场纪律有哪些?
答:①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②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③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④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⑤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⑥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⑦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⑧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⑨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⑩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违纪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四)笔试成绩如何划分?
答:各市根据招募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认面试人员名单。
七、关于面试
(一)如何知晓是否获得面试资格?
答: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三支一扶”网统一公布。
(二)面试时是否可以透露考生的个人信息?
答:招录机关及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八、关于体检、岗前培训
(一)招募人员在哪里进行体检?
答: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
(二)岗前培训在哪里进行?
答:岗前培训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安排,时间地点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九、关于福利待遇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待遇如何?
“三支一扶”项目属于服务性质,大学生服务期间的收入不称为“工资”,称为“生活补贴”。享受政策规定待遇有:
1、国家补助每人每年2.5万元,自治区补助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享受500元的交通补贴。服务单位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每月发放不低于600元的岗位津贴,落实食宿、安全、卫生等生活保障措施。
2、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3、“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为在岗和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主要包括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答:“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委托所在市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具体手续。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金额根据当地缴纳基数确定。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是否享有休假权?
答:“三支一扶”大学生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
(四)“三支一扶”大学生是否可以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答: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1〕125号)规定,自2011年起,对毕业后自愿到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目前,我区“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是2年,原则上不续期,因不满足条件暂不能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详细请咨询教育主管部门。
如需咨询广西“三支一扶”其它政策,请登录广西“三支一扶”网查看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到广西农村基层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80号)。
咨询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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