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桂林市公务员考试第二批资格审查通告
桂林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
为做好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总分+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毛廷平等83名考生为桂林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见附件,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
2017年5月23日8∶00至5月24日18∶00。
(二)报送材料方式
请面试入围人选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职位计划表》):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户口簿(报考有户籍和生源地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查单位或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此外,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均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还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未入围人选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需体能测评合格方能进入面试。
附件:桂林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xls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