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水利厅再次遴选参公人员公告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从2017年广西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再次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桂人社发〔2017〕52号)精神,自治区水利厅决定从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再次遴选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和遴选职位
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局文秘职位1名、水利工程管理职位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2017年自治区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人员。
(二)除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本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参加2017年自治区公开遴选已进行公示的拟遴选人员。
2.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3月18日。
报名方式: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下载本公告附件2《自治区水利厅从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再次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扫描发送至gxsg215@163.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局负责,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核对笔试成绩,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进行。面试公告发布前,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局将通知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任免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以及公务员(参公)登记表、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出现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三)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人选确定后,面试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照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4月9日前。
(四)面试实施
面试由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职位胜任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环节不设置专业测试,笔试、面试成绩比例为2:8。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方式、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五、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本公告未明确的有关事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桂人社发〔2017〕52号)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0771-2185208;
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局人事科,0771-2185215。
监督电话:自治区水利厅机关纪委,0771-2185283。
附件:1.自治区水利厅从2017年广西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再次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自治区水利厅从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再次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