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北海市合浦县中小学教师招聘506人公告
2018年合浦县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8〕10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经研究,2018年我县决定公开招聘教师5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13日至2000年4月13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其他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必须与《2018年合浦县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一致。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辞退时间、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4月13日为截止日期。
(五)合浦县原代课教师报考指定岗位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2000年4月13日前出生,含)以上,男58岁以下(1959年4月13日后出生,含),女53岁以下(1964年4月13日后出生,含);
2.持有合浦县教育局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代课教师聘用证,在合浦县中小学连续任教1年以上;
3.目前户籍属于广西北海市合浦县;
4.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北海市(含一县三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聘用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特岗计划”服务期)的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和资格审查
(一)应聘人员从2018年4月11日起,可以通过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和自治区相关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三)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招聘单位将依据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请应聘人员于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7: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单位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反馈审查结果。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报考其他岗位;2018年4月16日17:30至17日17:30期间,重新报考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务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四)缴费办法及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每科50元,应于 4 月 18 日 17:30 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五)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 4 月 24日 9:00 至 16:30 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单位于 4 月 24日 17:30 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如因应聘人员预留的电话不畅通或因其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接到通知,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笔试
本次教师招聘将通过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并依据考试成绩择优聘用。笔试按照自治区招聘方案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
(一)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三)笔试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合浦县教育局和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发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合浦县教育局会同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公告将在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另行发布。
(一)面试资格审核人员确定
招聘单位将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1:3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数(当年确需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县人社部门核准,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以放宽至1:2比例开考)。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可同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按自治区招聘方案有关规定发布,同时在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公布,并依据应聘人员报考时预留的电话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本人。
(二)面试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1.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资格审核办法: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重新核实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面试资格审核中发现应聘人员证件不齐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提交审核材料视同自动放弃。
3. 如有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面试资格审核完成后,招聘岗位数与面试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已没有递补人选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三)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资格审核结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合浦县教育局会同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拟定面试公告,面试公布和面试人员名单一起发布在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也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四)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教学能力,面试内容为合浦县中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面试课题在面试前随机抽签确定。
(五)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将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权重各占50%,综合成绩计算保留一位小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通过附加考试择优聘用。
六、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招聘学校和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体检: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要求的视作自愿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七、聘用
(一)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同一岗位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后若再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原则上不得再参加 2018 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年。
八、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九、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一)面试资格审核期间,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不按时提交审核材料且不书面提出放弃申请的,记入我县教师招聘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
(二)面试公告和面试名单公布后,入围面试人员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教师招聘;进入考核、体检等环节放弃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教师招聘;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教师招聘。
(三)应聘人员已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但不按要求上岗或在试用期内擅自离岗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教师招聘。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合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咨询电话:0779—7293406。
合浦县教育局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