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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2-07-25 17:26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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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资格审查

  (一)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内容、方式。

  1.报送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7月26日18:00期间。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资格审查邮件,逾期未发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报送材料内容。

  (1)报名登记表(补充完善个人简历、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3)毕业证和学位证(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3.报送材料方式。请考生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按要求将以上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公安厅考务办电子邮箱:gatzzbtpk@163.com(邮件以“公务员考试+报考职位+姓名+准考证号”命名)。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厅取消其参加考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二、关于体能测评

  (一)入围体能测评人选的人员。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入围人选1:4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二)体能测评准考证打印。入围体能测评人选须于2022年7月28日8:00后登录考务平台(http://gat.zakww.com)打印体能测评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记载的信息(检录时间、体测分组、注意事项等)参加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

  地点: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33号)400米跑道田径场。

  (四)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男子组)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女子组)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的测试次数为1次。

  (五)考生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现场签署《体能测评承诺书》。

  2.考生应提前到现场了解考场位置。体能测评当天现场封闭,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区,不允许考生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区。

  3.考生须于体能测评当日(7月30日)上午7:4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评准考证到田径场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4.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5.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考生须签字确认。

  6.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可以参加后续环节,不再递补人员。

  7.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8.因下雨等天气原因,当场无法正常开展体能测评的,也请考生务必按时到场,如需改期,在现场予以公布。

  三、关于面试

  (一)入围面试人选的人员。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准考证打印。2022年8月2日8:00后,考生须登录考务平台(http://gat.zakww.com)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记载的信息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8月3日(星期三)上午8:30开始。

  地点: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西乡塘区鹏飞路15号)。

  (四)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五)面试成绩的计算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考生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于考务平台(http://gat.zakww.com)公布。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本人面试准考证所载信息于2022年8月3日(星期三)上午7:30前到达指定候考地点报到、抽签,并按顺序号面试,上午8:00没有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期间考生一律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并严格遵守有关纪律。

  四、关于体检

  (一)入围体检人选的人员。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二)体检通知书打印。2022年8月4日10:00后,入围体检的考生须登录考务平台(http://gat.zakww.com)打印体检通知书,并根据通知书记载的信息参加体检。

  (三)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时间在面试结束后三天内,体检集中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实施。实行封闭式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厅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空腹参加体检。

  2.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

  3.体检费用自理(约500元),可通过刷卡、现金方式支付。

  4.体检期间不得携带首饰、书包、背包等个人物品。

  5.考生如做过手术的,需提供出院小结;做过切除手术的,需提供病理报告;患过慢性疾病的,需提供治疗痊愈病历。

  五、其他

  (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考前疫情防控。

  考前7天起,考生应通过“智桂通”微信小程序或“爱广西”手机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报备,具体报备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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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疫情防控报备系统二维码)

  (1)考生须于7月24日前、7月29日(考前1天),在报备系统上传本人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2)所有考生须分别在7月29日和8月2日前往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分别于7月30日和8月3日6:00前,在报备系统上传本人的“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不按以上要求报备的,进入考点时将被疫情防控自动核验设备拦截,需到“人工核验通道”现场进行疫情防控信息流调和评估。

  考前7天起,考生应避免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对有高风险区 7 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中风险区 7 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 7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低风险地区 7 天旅居史的人员,3 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2.考试当天管理。

  考试当天,所有考生要同时符合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等防疫要求,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每场考试前,考生应提前8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前准备本人居民身份证,有序进入“自动核验通道”进行疫情防控信息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以免影响考试。

  考生进入考点时,无法通过“自动核验通道”的或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或现场测量体温异常的或身体出现不适的,须到“人工核验通道”进行人工核验。

  3.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生进入考点时,“广西健康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不能按要求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或现场测量体温≥37.3℃的考生。

  (2)考试前7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次密接者,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能测评前3天内来自低风险地区或者有本土疫情发生县(市、区)的考生未能提供2次(2次核算检测需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核算检测需在体能测评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算检测阴性报告的。

  (6)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

  4.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体能测评、面试答题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如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如实报告近7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面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体能测评、体检另行安排。

  5.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生须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一经打印即视同承诺已知悉本公告的所有事项。考生须按考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参考各项准备工作。考生在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或提供的证件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局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生在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期间的食宿、交通及体检等费用自理。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面试和体检。

  (四)请考生密切关注南宁市最新防疫要求,跨区域流动的须严格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五)上述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务咨询电话: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 0771-2893139。

  欢迎各位考生来电咨询,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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