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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2024年广西地质调查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5-31 09:56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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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我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我院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矿局),为集科研与生产为一体的综合性正处级公益一类地勘事业单位。
 
  我院主要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开展地质勘查工艺、技术研究;开展地热调查评价及其他地质工作。我院现有在编在职职工2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3人,高级职称86人,中级职称79人,博士3人,硕士79人,本科以上学历约占90%。拥有中国地质调查局专家5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专家12人、自治区科技厅专家32人、自治区地矿局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3人、局专家20人,南宁市高层次人才7人。获批准参与承建“院士工作站”“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自治区地矿局人才小高地”和“李杰创新工作室”等多个科研平台,建有深部找矿团队、页岩气团队、地热团队、基础地质团队、水文地质团队、生态修复团队、健康地质团队、岩溶碳汇团队、地质灾害团队、地质信息服务团队、地质遗迹团队、综合研究科技支撑团队等。
 
  2002年以来,我院共承担国家、自治区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500多项,总经费11多亿元。涉及区域地质、矿产勘查、地球化学、水工环、地球物理、测量、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方向,工作区域主要以广西区内为主,辐射到东盟国家及新疆、海南等地,取得了一大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性地质调查研究成果和找矿成果。荣获各类技术成果奖30项。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与聘用:
 
  (一)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现役军人;
 
  (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十)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自治区地矿局党组关于印发领导干部(人员)回避办法的通知》(桂地矿党〔2022〕3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以及其他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我院网站(http://ddy.gxdkj.org.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我院网站(http://ddy.gxdkj.org.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在报名期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6月13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21号自治区地矿局科技大楼16楼1614室(广西地质调查院人事科)。
 
  4.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述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从本招聘公告附件下载打印的报考人员本人的报名登记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在表中签名处亲笔签名(附件3)。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硕士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科、研究生专业有要求的,提供本科、研究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有效期内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其中,在读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则上,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关于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情况说明》(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须加盖公章。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在报名时提交情况说明,经我院同意,可在考核(答辩)前提供。)(一份)(附件4)。
 
  (6)报考人员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1张。
 
  (7)报考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院将于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发送短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直接考核、聘用资格。
 
  (二)开考岗位确认和公布
 
  1.环境地质调查岗、水工环地质岗、地质勘查岗按实际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
 
  2.当岗位无人报名时,我院需要继续招聘的,首先通过调增岗位适用专业、延长报名时间等方式降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扩大选人视野以调整招聘计划。经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我院及时在原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发布变更公告。调整招聘岗位条件后原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进行二次报名。
 
  3.按上述第2条调整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后依旧无人报名,需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经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报主管局审批核准后,在自治区地矿局和我院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三)考核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为进入直接考核范围人选。直接考核方式为“答辩+考核”。
 
  1.答辩
 
  (1)答辩时间:2024年6月16日8:30。
 
  (2)答辩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21号自治区地矿局科技大楼15楼1513室(会议室)。
 
  (3)答辩方式:采取PPT汇报方式,分为自我陈述和提问回答两部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情况。
 
  (4)答辩成绩:答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答辩成绩现场宣布,由考生签字确认成绩。
 
  2.考核
 
  答辩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答辩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若答辩成绩相同的,现场对成绩相同的考生分别增加提问,由7名答辩考官根据考生答辩、成果业绩等情况集体讨论研究,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可根据答辩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总共递补2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工作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可根据答辩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我院根据报考人员的答辩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地矿局网站和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我院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七、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核、体检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654710(广西地质调查院纪委)。
 
  八、招聘工作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秋月、刘凤霞,电话:0771-56494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