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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土地储备中心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18 09: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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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于2012年4月成立,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自治区级土地储备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附件1)。专业设置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八)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7月30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中工作经历及年限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短信、电子邮件、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7月31日(接收材料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大楼6楼613室。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用A4纸双面打印,贴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底色不限),并在报名表“报名人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打印在同一页,须带原件进行现场核实);
 
  (3)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询、下载、打印,注册备案表所附二维码须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须带原件进行现场核实),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
 
  (4)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须带原件进行现场核实);
 
  (5)在职在编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报名阶段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注意事项:
 
  (1)请将以上报名材料逐项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不按照要求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的,责任由报考本人承担。
 
  (3)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形式的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上发布。
 
  4.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能少于1: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核准同意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后方能进入笔试程序。
 
  5.报考人员在笔试前按照通知要求凭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具体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提前5个工作日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
 
  3.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实行100分制。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提前5个工作日公布。
 
  2.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按照有关规定经核准后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前,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
 
  4.面试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人选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6.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评组考官按有关规定组成。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其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7.面试实行100分制,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果并由报考人员签名确认。
 
  8.经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照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报考人员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总成绩核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岗位排名以及进入考核程序的人员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
 
  (六)考核。
 
  1.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考核范围,并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2.考核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面谈、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集体研究,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3.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按照招聘岗位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七)体检。
 
  1.体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不按照要求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同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按照招聘岗位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考核合格后组织体检。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收到问题反映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0771-5388122、0771-5388133;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0771-5681012。
 
  (三)招聘咨询联系方式:0771-5672543、0771-567255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