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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98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15 10:17      来源:贵港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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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港市公安局关于2024年度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贵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2024年度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性质、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
 
  (一)辅警性质。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招聘岗位。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岗位。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三)招聘名额。本次共招聘辅警198名,详见《贵港市公安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招聘辅警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年龄一般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2006年8月30日期间出生),急需、特殊职位可适当调整,具体以职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勤务辅警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派出所、应急处突专业队伍等基层一线单位以及紧缺或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的勤务辅警岗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具体职位的文化程度要求以职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或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行政处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含被认定为有犯罪事实,但因法定原因免于刑事处罚或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不良个人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被开除党籍、团籍的,或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8.属现役军人的;
 
  9.属全日制院校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的;
 
  10.属贵港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辅警的;
 
  11.从我市公安机关辅警岗位辞职以及被我市公安机关辞退、不予续签等方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或曾参加我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聘用资格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
 
  (一)工资由财政经费统一保障,试用期间月应发工资为33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转正后按贵港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工资;
 
  (二)单位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三)工作满1年以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四)因公受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公(工)死亡后被依法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四、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专业考试(特殊岗位)→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专业考试、体检、政治考察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所有招聘环节,应聘者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参加。
 
  注:报考特种车辆驾驶职位的,资格初审和体能测评均合格后直接参加驾驶技术专业技能考试,不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岗位查阅
 
  报考人员自2024年8月15日起,可通过贵港市人事人才网(http://gg.gxrc.com)、贵港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xgg.gov.cn)、微信公众名“贵港警事”(微信号:ggspolice)查阅相关招聘信息。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咨询电话:0775-4572034。不接受电话和信函报名。
 
  (2)报名地点:贵港市公安局(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558号)大门门卫室东侧。
 
  (3)报名要求:
 
  ①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认可的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大专以上学历或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学信网在线认证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属于优先招聘人员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烈士证明、因公牺牲证明、士兵退役证等),填写提交《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由本人自行打印或现场向工作人员领取,但本人打印时须双面打印且不得更改页面版式)。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照片1张。应聘者身份证、学历证明以及其他等原件经核验后当场退还本人。
 
  ②同一考生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两个以上招聘职位。
 
  ③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或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二)体能测评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1. 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定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2.体能测评实施方法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60号)执行,每个测评项目分别记录成绩。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
 
  3.体能测评结果评定
 
  测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一般体能测评三项成绩均达标的方为合格,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或报考紧缺职位(特种车辆驾驶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两项达标的,即视为合格。
 
  (三)笔试
 
  体能测评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1.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共3种: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复习范围见附件3)。
 
  2.笔试组织形式。采取闭卷的形式,统一组织,分组实施,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3.笔试成绩评定。招聘机关视全体考生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合格线。不低于笔试合格线的,视为合格。
 
  (四)面试
 
  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招聘人员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现场设考官5名,由考官现场分别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三名考官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为合格。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专业考试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有特殊专业技能要求的职位需进行专业考试(具体见职位计划表)。面试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满分100分,不低于60分的为合格。合格者的专业考试成绩方可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六)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一)一般职位:招聘总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两者权重各占50%,即: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特殊职位:招聘总成绩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考试成绩,三者权重分别为30%、30%、40%,即: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专业考试成绩×40%。对于报考紧缺职位(特种车辆驾驶)的,专业考试成绩即为招聘总成绩。
 
  (七)体检、政治考察
 
  同一职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政治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政治考察人选。招聘总成绩相同的,属优先招聘类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人选;其余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确定人选中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从同一职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职位没有候补人员的,从同意职位调剂的其他相同或相近职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标准进行,其中视力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无明显视功能损害)。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治考察和聘用。
 
  2.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考察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劳动合同签订
 
  1.聘用前公示。根据政治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贵港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贵港警事”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聘用为贵港市公安局辅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初聘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报考时为高中(中专)学历的,在首次劳动合同期满前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否则不再予以续签下一期劳动合同。
 
  五、建立候录库
 
  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本次聘用的考生全部纳入贵港市公安局辅警候录库。自本次招聘结束起一年内,如我局辅警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人岗相适、择优录用原则直接从本候录库人员中按有关规定聘用为辅警,执行同等人员待遇。
 
  六、有关纪律要求
 
  辅警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应聘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通过贵港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贵港警事”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统一发布体测、笔试、面试、专业考试、体检、政治考察等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的通知以及各招聘环节考试考核结果的公告,不再另行采取其他方式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贵港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贵港警事”。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手机号码有变动的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凡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测、笔试、面试、专业考试、体检、政治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辅警招聘考试不收取本公告明确的体检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各类辅警招聘培训均与本次辅警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贵港市公安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