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广西   
广西

广西河池市都安县参加广西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招聘教师81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1-25 14:44      来源:河池人才网
【字体: 】              
  都安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县决定参加“广西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急需紧缺专业人才)81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35周岁(即1988年11月30日至200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7.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职(执)业资格证书;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以《都安瑶族自治县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4)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转岗)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含特岗教师转岗未满服务期限)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此前于2024年11月16日在广西师范大学举办的双选招聘会上与都安瑶族自治县有关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的人员不再纳入本次招聘对象;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2025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24和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师范类毕业生为主)。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
 
  三、招聘方式
 
  采用双选会招聘方式。由自治县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参加在南宁师范大学举办的广西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活动,现场设点,按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30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
 
  (二)报名所需材料
 
  1.《都安瑶族自治县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一份;
 
  3.应聘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一份;
 
  5. 2023届、2024届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现场资格复审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2025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持相关岗位教师资格证笔试所有科目合格证明材料、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名,但2025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6.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整理成册。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应聘者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在报名资格审查时,现场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笔试
 
  资格审核符合当次招聘公告条件入围笔试人选,通过现场告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人选按要求进行笔试,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注意接听来电。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30日13:30-14:30。
 
  笔试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进行,考场具体地点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2.笔试注意事项
 
  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五)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由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告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选按规定参加面试。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作为是否聘用的主要依据。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进行,考场具体地点以通知为准。
 
  由招聘单位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70分以上(含70分)视为合格。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面试合格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其他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八)审批聘用
 
  1. 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2. 办理聘用
 
  批准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离。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应聘者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人才管理股:0778—6891609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5224278
 
  附件: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22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