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2年省直及垂管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贵州省2012年省直及垂管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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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规定,贵州省2012年省直及垂管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将于2012年9月7日至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贵州省2012年省直及垂管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在省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室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省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体能测评地点
体能测评地点设在贵州警官职业学院(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32号)。
三、体能测评人员的确定和时间安排
根据《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按以下方式确定体能测评对象:
(一)对报考“招考计划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的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职位”且参加面试的考生,直接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二)对报考“招考计划数为1,而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的面试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和“招考计划数大于1,而招考计划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的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未达1:3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方能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测评时间详见《贵州省2012年省直及垂管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和时间安排》(附件1)。
四、有关事宜
1、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2、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能测评人员在体能测评当日7:40前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内。7:40仍未入场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不得进入测评场内。
4、在体能测评开始前,体能测评人员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受测者须知》(附件2)。
五、纪律监督
本次体能测评工作须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 0851-5892143
省公务员局 0851-6826549
监督电话:
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监察室 0851-5837249
六、省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省公务员招考办对外公开的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1、贵州省2012年省直及垂管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和时间安排
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0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