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纳雍县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2016年纳雍县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有关人才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人才引进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纳雍县2016年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引进原则
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毕府办通〔2015〕57号)精神,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体检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严格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范围
参加纳雍县2016年人才引进资格复审人员范围为:一是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上通过现场评审人员;二是根据《关于采集2015年人才(项目)需求信息的通知》(毕人领办通〔2015〕15号)文件精神,在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13日(早上8:30—11:3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填写《纳雍县2016年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核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须附有经毕业院校签章确认的所有学科考试或考核成绩);
3.近期同底照片4张;
4.引进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若同职位在计划数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通过组织第二次面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若同职位审核合格人数与计划数比例不达3:1的,按计划数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放弃面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缺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一)《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6年5月14日(早上8:30—11:30,下午2:30—5:30);
2.领取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调整后引进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缺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纳雍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具体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组在纳雍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通过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绩效、现实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纳雍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人才引进报告及拟引进人才的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审定通过后,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员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八、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16年7月15日前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的证件及相关材料的,取消引进资格,不予聘用。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纳雍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敖登雪(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 坤(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宋邦达(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罗 晶(县政府办主任)
王国霖(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升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龙卫军(县编委办主任)
蒙文燕(县财政局局长)
李 践(县新闻中心主任)
杨世新(县交通局局长)
芶 甫(县环保局局长)
吴 勇(县农牧局局长)
李 杰(县水务局局长)
王 玮(县林业局副局长)
王 勇(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 季(县卫计局机关党委书记)
袁明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珍玉(县人才办主任)
王瑞浜(县人民医院院长)
黄 琚(县中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张升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袁明涛、罗珍玉二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十、纪律要求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十一、本次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纳雍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二、本方案由纳雍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本次引进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实施方案》,密切关注引进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纳雍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