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政法干警招录体检进一步检查公告
贵州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进一步检查公告
贵州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第一阶段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公告》有关规定,结合医疗专家组评审会的意见,部分考生需做进一步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进一步检查时间为2017年1月6日。名单详见《贵州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进一步检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有关事宜
1、体检人员请按本公告规定的体检时间当日上午7:30前到贵州省人民医院内行政楼一楼集中。未按时到达或不参加进一步检查的考生,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其体检结果以第一次检查结果为准。
2、体检人员须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体检前几日请考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用酒类及其它含酒精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
5、因进一步检查项目各异,请参加进一步检查考生按第一次参加体检时所缴费用标准准备检查费用并现场交体检医院。
三、纪律监督
本次进一步检查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体检、考察、录取各环节的实施时间或地点等内容都将在“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1-86826549 省政法干警招录办
0851-86828870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传 真: 0851-86826549
监督电话:0851-85837250 贵州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省政法干警招录办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