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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遵义市选调生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6-11 14:42      来源: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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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遵义市2018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的公告


  贵州省2018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贵州省2018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18年选调高校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6月15日(8:30-17:30)。


  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6月20日(8:30-17:30)。


  资格审查地点:遵义市委A区414办公室(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276号市委大院)。


  二、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办”)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简称“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和《招考简章》选调条件第8条中所规定的内容。


  3.提交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带有条形码的《贵州省2018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一份。《报名信息表》中“学校(引导办<项目办>)初审意见栏”须加盖有关部门的印章。其中,应届毕业的考生须加盖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印章;基层服务项目的考生须加盖所在县(市、区)“引导办”或“项目办”印章;2017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未就业的,须加盖原毕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印章,已就业的,须加盖现工作单位印章。


  4.2018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2017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和基层服务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


  5.2018年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学除外),须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生源地证明材料。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证明材料内容包含本人姓名、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入党时间、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等信息。


  7.非中共党员的考生,须提供院系级以上表彰“优秀学生干部类”、“优秀团干部类”、“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中一项表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8.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中、小学教师持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9.按照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须严格按照《招录简章》的规定,对照资格审查对象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对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考生,须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在递补现场资格审查期内依次递补。审查单位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经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后,通过审查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人数;无考生通过审查的职位,取消选调计划。


  2.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按照资格审查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主动放弃初次审查或递补审查的考生,均应在相应的审查时间结束前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否则将对相关考生的诚信情况记录在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即取消选调资格。


  3.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的,受委托人除提交审查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审查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信息表》未打印或遗失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5.选调生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考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和遵义党建远程教育网(www.zunyiyj.gov.cn)通知公告栏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省级及我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6.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28622096(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附件:1.贵州省2018年选调生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遵义市职位)


  2.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