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独山县辅警招聘170人公告
独山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确保我县社会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提升群众满意度,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经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170名,其中:男性155名,女性15名。具体招聘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等详见《独山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具有高中(技校、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
2.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及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且无犯罪纪录;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1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男性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女26周岁以下(1992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正在从事辅警工作人员年龄男性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侦查或立案审查的人员;
4. 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5.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 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7. 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9.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需缴纳报名费100元。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4月9日(节假日不办理)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独山县公安局0110室(独山经济开发区金盾大厦1楼)。
3.报名咨询电话:0854—3221354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独山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式2份。
2.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3.复退军人应携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
4.在职辅警人员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2张。
(三)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独山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独山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应予以减少。
(四)加分
1、加分办法。退伍军人、警官学(院)校毕业、正在从事辅警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人员在总成绩中加5分,同时具备多项条件只能选择一项加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与加分两项之和作为进入下一环节成绩。总成绩计算中,加分不列入笔试成绩折算,直接计入总成绩。
2、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独山县2019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笔试
笔试科目名称:《综合知识》(总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9年4月11日至12日到报名点领取。
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中,原则上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照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高中<技校、职高、中专>学历人员须提供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减少招聘计划,对减少的职位招聘计划数将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时对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用胶体金法进行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联合检测。
六、体能测试及总成绩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对象为参加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规定所有体能测试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满分400分)
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女子800米)、100米跑、立定跳远、10米×4折返跑四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详见《独山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附件3)。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体能测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者不能参考。
体能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体能测试成绩÷4×50%
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具体由聘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无误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或考察合格者弃权的,导致考察人选空缺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
符合本公告第二条“(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九、公示
经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十、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身份为警务辅助人员,确定聘用后与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一签,发放统一制式服装。
十一、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4200元/月+动态工资。其中:基础工资32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执勤津贴300元/月、加班补贴200元/月、奖励性绩效500元/月(年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给予发放);动态工资根据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年限、考核结果(达合格以上等次)等情况,实施每年增加50元的工资增长机制,封顶500元。由独山县公安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人员只补助生活费2500元/月)。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2.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 )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属独山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独山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独山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独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独山县2019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