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党校招聘12人简章
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工作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党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初步审查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2人,从事培训班组织员工作,岗位人数和具体要求如下:
岗位 编码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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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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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
2 |
本科及以上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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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 |
2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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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
2 |
本科及以上 |
播音主持艺术、声乐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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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
2 |
本科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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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 |
2 |
大专及以上 |
旅游管理类 |
有导游证者 优先 |
202106 |
2 |
大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退伍军人优先 |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吃苦耐劳,身体健康,适应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截止时间计算,即2003年8月31日以前、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5.普通话良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6.能熟练应用办公室电脑软件。
7.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4.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不能提供报名要求的相应证书、证明的。
6.法律法规明确不能报名的。
三、报名和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初审,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红花岗区委党校2021年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携带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退伍证、获奖证书等)1张。
4.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2张;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出具武装部证明)。
6.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以上资料需现场查看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不符合条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到2021年8月3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不上班,请于工作时间内报名)
2.报名地址: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党校(红花岗区剑江路349号)办公楼二楼212室培训科。报名联系电话:0851-27338366
五、面试及体检
1.面试。拟聘用的人员通过面试方式产生,经初审合格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接到体检通知的考生,按时间要求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并及时将体检结论报告交区委党校培训科。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试用期
体检合格人员从接到区委党校通知并到校开始工作之日起计算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待遇及相关管理
1.公示。对面试后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试用期满拟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名单均进行公示,公示期均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相应情况查清楚并公示无异议后再进入下一环节。
2.待遇及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具体待遇如下:
(1)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组成;
(2)签订聘用合同的,按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如遇到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以变化后的政策为主。
八、本招聘简章由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党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1-27338366 培训科
监督电话:0851—28425956 0851—28425176
附件: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党校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