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正安县中医院选调1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正安县中医院2021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21年我院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方式
此次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取面试(专业测试)的方式,由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三、选调计划和职位
详见《正安县中医院2021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恪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入职健康体检要求;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试用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未满影响期限的;
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其参加公开选调的;
5.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试用期除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没有达到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
五、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本次选调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正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a.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正安县中医院行政办公楼院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或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正安县中医院2021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报名信息表上须征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且每人仅限报考1个职位。
(5)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健局、县中医院按照本选调实施方案及《岗位表》的要求对照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附件2)、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选调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审查合格”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
5.面试(专业测试)
县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参与,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由县中医院负责通知。
6.体检
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医院集中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
7.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突出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选调方案》中“不得参加选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8.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正安县中医院政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9.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县中医院将有关资料报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选调。
六、相关要求
1.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从政。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报纪检部门进行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3.报考人员要按省、市、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咨询电话:0851-26401438(县中医院)
附件1:正安县中医院2021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职位代码 |
职位 名称 |
选调 |
职位资格条件 |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年龄 |
职称 |
政治面貌 |
||||||
正安县 中医院 |
差额事业 单位 |
01 |
临床医师 |
2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5周岁左右 |
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具有医保、腔镜工作经验者优先 |
正安县 中医院 |
差额事业 单位 |
02 |
临床医师 |
2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以下 |
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 |
擅长皮肤科相关疾病诊断或具有主治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
|
正安县 中医院 |
差额事业 单位 |
03 |
中医医师 |
2 |
中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以下 |
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 |
||
正安县 中医院 |
差额事业 单位 |
04 |
检验科 医师 |
1 |
医学检验技术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以下 |
主管检验技师及以上职称 |
具有管理经验者优先 |
|
正安县 中医院 |
差额事业 单位 |
05 |
临床护士 |
1 |
护理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以下 |
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
具有管理经验者优先 |
|
正安县 中医院 |
差额事业 单位 |
06 |
党建办 工作员 |
1 |
医学类院校医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以下 |
不限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具有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
正安县 中医院 |
差额事业 单位 |
07 |
医改办 工作员 |
1 |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以下 |
不限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具有医改工作经验者优先 |
正安县 中医院 |
差额事业 单位 |
08 |
临床医师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以下 |
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 |
||
正安县 中医院 |
差额事业 单位 |
09 |
康复 治疗师 |
1 |
康复治疗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以下 |
康复治疗初级师及以上职称 |
附件2:正安县中医院2021年面向全县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