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绥贵州阳县气象局选调事业编方案
绥阳县气象局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人员结构,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遵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绥阳县气象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绥阳县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绥阳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绥阳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教育、卫生系统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过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和公文写作能力;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5 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须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本县内未满首聘服务期的;
2.县内调动调入新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满二年的;外县调入我县工作服务年限不满三年的;
3.不符合选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7.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8.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明文要求的其他情形;
10.不符合绥党办发〔2021〕26号文件《绥阳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1月5日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绥阳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人:张丽;联系电话:26221022。
3.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绥阳县气象局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审查同意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县气象局办公室(含电子版、纸质版需盖好公章),一式三份。报考者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蓝底证件照4张;
(7)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资格初审
绥阳县气象局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
(四)考试
本次选调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大于30:1的,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计划比例3:1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小于或等于30:1的,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现场进行写作能力测试。报名人数小于3:1的,不进行笔试和面试,直接进入考察阶段,由县气象局根据考察情况选定符合岗位的最佳人员。
考试在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绥阳县气象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业务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笔试成绩需达到本场考试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平均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绥阳县气象局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工作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成绩需达到本场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面试平均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绥阳县气象局将考试成绩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选调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笔试,以新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由绥阳县气象局另行通知。
(五)考察对象的确定和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由绥阳县气象局组织实施。通过笔试、面试进入考察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上按考察人数与计划选调数按递补方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并对人岗相适进一步考察了解。考察不合格的,需报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递补考察。考察工作成立由2人及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绥阳县气象局综合考察对象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和择优的原则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体检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绥阳县气象局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结果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
公示环节被取消选调资格而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八)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由绥阳县气象局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标准条件,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本次选调工作将严格落实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在绥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绥阳县气象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绥阳县气象局办公室0851-26221022。
监督电话:绥阳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851-26363540。
附件:
1.绥阳县气象局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2.绥阳县气象局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绥阳县气象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