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州黔东南榕江县直及部分事业单位遴选60人公告
榕江县2022年县直及部分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鼓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调配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岗位
公开遴选计划及岗位详见《榕江县2022年县直及部分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公开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医疗系统人员和工勤岗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在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年限(不含工龄认定)符合录用文件或签订协议规定年限;
2.公务员(参公人员)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事业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人员放宽到中专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业务水平等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聘)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报考人员到所报考单位进行报名,相关遴选单位将报名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参公岗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岗位)。
(三)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参加工作文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榕江县2022年县直及部分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职位;
4.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须出具本人同意自愿放弃身份书面承诺书。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对报名人数与职位比例达2:1(含2:1)以上的岗位人员须进行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比例未到达2: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结合岗位特点,重点测查报考人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地点另行通知。考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完成后,笔试成绩统一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参加遴选人员须经面试,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各遴选单位参与,根据岗位特点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22年1月16日(星期天)下午,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县纪委县监委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违规违纪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遴选工作依纪依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二)严格回避。凡参加遴选人员与所报名参加遴选单位班子成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名该单位参加遴选或取消遴选资格,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六、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遴选的考生在进入报名、面试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
2.参加遴选的考生须如实填写《榕江县2022年县直及部分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5),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参加遴选考试的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另: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到达我省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得参加考试;到达我省后14天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其考生应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考点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5.请参加遴选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参加遴选的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榕江县委组织部、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5-6673100/0855-6628970
监督电话:榕江县纪委县监委 0855-6622800
附件1:榕江县2021年县直及部分乡镇(街道)机关(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榕江县2021年县直及部分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doc
附件3:榕江县2021年县直及部分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承诺书及调动承诺书.doc
附件5:榕江县2021年县直及部分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6:榕江县2022年县直及部分乡镇(街道)机关(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