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市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遵义市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遵义市绥阳县消防建设,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和处理相关消防事宜,适应当前消防形势需求。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依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其中文书1人,灭火救援岗位4人)。
三、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执勤岗位招录男性,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24 周岁以下。经招录单位上一级消防救援部门政治机关批准,消防特种车辆驾驶(维修)、消防特种装备使用(维修)、潜水、指挥管理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执勤岗位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非执勤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只限男性。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身高不低于1.60米,无盲视、无传染性病史、无残疾、无纹身;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八)无违法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备以下条件者在相同成绩下优先考虑:
执勤岗位:
1.退伍军人(尤其是消防退伍军人);
2.参加贵州省消防学校全日制学习,取得文凭者;
3.取得国家计算机操作使用等级资质证书者;
4.获得国家等级厨师资格证者;
5.具有体育和文艺专业特长的,予以优先录用;
6.持有c2及以上驾照的;
7.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优先招录;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近三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近三年内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身体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也可以前往遵义市绥阳县外环路消防救援站进行报名(联系方式详见最下方)(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咨询电话
李家豪(通讯员):15329826883
熊 浪(通讯员):13638529227
接受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本人要在5月29日至6月1日,由对应报考单位统一组织到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责。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两寸彩照2张;
(3)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有驾驶证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
(6)个人征信报告;
(7)义务兵、退伍士官须持民政局或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8)报考人员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须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政治审查
政治审核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四)体技能测试
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执勤岗位类体能测试项目为: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米跑;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为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除立定跳远项目每人可测试2次、取其中最好成绩作为本人最终成绩外,其他项目每人仅测试1次。
(五)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自我控制等方面能力;
(2)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凡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该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3)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体能测试及面试通过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体检名额。接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
五、人员聘用
(一)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复考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拟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对录用后未报到,入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在公示待补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工资:符合招收条件的招聘人员经过岗前两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000元。试用期结束后,增加每月绩效考核800元,每满一年整工资上调100元(基本工资按照工龄逐年增长),担任班长职务的每月500元班长津贴,副班长300元津贴。
(二)社会保障:签订合同后,办理养老、生育、医疗、失业、工伤社会保险事宜。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协助开展执勤、作战和日常事务等,并采取24小时驻勤工作制度(住宿在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所属队站营房)和享受每月不少于6天的调休,年内共有15天年假。
七、工作要求
(一)该岗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一日生活均在营区内进行,实习期内非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
(二)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三)认真开展灭火、救生等专业岗位训练,强化个人体能素质,按照岗位要求参加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消防工作能力;
(四)承担消防值班、出警任务,随时接受群众求助。
(五)服从单位安排承担各项工作任务。
八、其他事项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