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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贵安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35人简章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1-24 13:30      来源: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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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2024年简化程序招聘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切实加强乡镇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中共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卫生院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筑人社通〔2022〕2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简化程序招聘贵安新区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安新区2024年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1.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服务基层的原则。
 
  2.工作程序:招聘工作按照申请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初评、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聘用协议、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按照贵阳市级统筹、新区负责的原则,在贵安新区2024年简化程序招聘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安新区2024年简化程序招聘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区简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2024年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额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35名。具体岗位见《贵安新区2024年简化程序招聘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一览表》)。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专业相近意见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1)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1)具有报考岗位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6.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月。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9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9年报考公务员,2020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9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4年1月22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有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期限未满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职位。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3.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及初评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请考生携带好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1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地点:贵州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贵安新区百马大道与贵安互通交叉口东)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新区简招办统一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者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毕业证书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近期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材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因客观原因未颁发资格证书的提供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一寸标准彩色证件照片4张。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安新区2024年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材料,不得委托他人报名;若报考信息有误的,由本人申请,经新区简招办同意后进行修改。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证件不一致影响考核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因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考生所预留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不能保持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此外,在职人员(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参公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其他性质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交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4)。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的,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规定,减少招聘计划数。
 
  单个岗位参加初评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的,所报岗位人员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该岗位所有人员可直接进入初评环节: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新区简招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0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新区简招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计划数的情况在“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进行公告。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7.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初评
 
  1.初评采取岗位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新区简招办组织开展岗位能力测试,依据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择优进入面试环节(符合资格审查第四条的除外)。初评成绩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在“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另行通知。岗位能力测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提问,如同一岗位初评评分出现相同分数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初评评分情况及进入现场面试人员名单由新区简招办在“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进行公告,当同一职位面试(总成绩)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初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人选,但初评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总成绩)。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参加面试的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2.面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初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总成绩)、初评成绩均相同的,由新区简招办组织报考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体检由新区简招办组织实施,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和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关于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新区简招办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复查。
 
  2.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进入,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自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新区简招办同意后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
 
  4.体检机构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新区简招办确定。
 
  5.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6.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7.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2.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考核工作由新区简招办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负责。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审核个人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4.在考核中发现与国家法律法规、《简章》规定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以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考核不合格。
 
  5.考核不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写出情况报经新区简招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经资格审查、初评、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程序报贵阳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聘用审批单位备案。
 
  3.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通过本次简化程序聘用的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八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解聘。
 
  九、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纪律监督,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
 
  4.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新区简招办将会在“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发布招聘通知、公告、信息等,请考生密切关注和及时查看,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6.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7.本方案报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851-88900757
 
  监督电话:0851-88900112
 
 
 
 
 
  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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