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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黔南州长顺县引进教育类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3人简章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4-15 16:22      来源:长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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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顺县2024年赴高校公开引进教育类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长顺县2024年赴高校公开引进教育类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在长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长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应聘、择优选拔的人才引进机制。
 
  三、引进人数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引进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员13名,具体引进职位、引进条件要求等详见《长顺县2024年赴高校公开引进教育类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截止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长顺县2024年赴高校公开引进教育类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的相关要求。
 
  5.具备拟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取得相应学科、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4年4月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
 
  8.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本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辞职不满3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招聘简章确定后,通过长顺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gzcsx.gov.cn/)提前5日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09:00-17:30。
 
  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大学东校区公教5号楼。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长顺县2024年赴高校公开引进教育类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予以确认。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逾期未到现场进行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5)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在职在编人员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8)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
 
  (9)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审核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核查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四)测评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测评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由长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取消该职位引进计划。职位引进计划减少的,参加该职位的应聘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引进计划取消的,参加该职位的应聘人员所报职位经长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进行调整。
 
  测评时间、测评地点、测评方式另行通知,请关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
 
  (五)体检
 
  测评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未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1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在考察中发现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1次。
 
  截止2024年8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原件的,视为不符合条件,不予聘用,对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
 
  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单位报到、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的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聘用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不得申请调出县外或参加县外的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出现违约按聘用合同相关约定和有关规定办理。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gzcsx.gov.cn/)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错填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简章由长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长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4-6826180(长顺县民族高级中学)
 
  0854-6826390(长顺县教育局政工科)
 
  0854-6822193(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长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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