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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遵义市卫生监督所)选调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2-17 13:52      来源: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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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义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遵义市卫生监督所)2024年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遵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遵义市卫生监督所)决定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一)选调岗位
 
  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遵义市卫生监督所)管理岗工作人员2名,选调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遵义市卫生监督所)2024年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1.遵义市所辖县(市、区)及县(市、区)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2.市属逆向流动范围单位(即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5.具有3年及以上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基层工作经历(市属逆向流动范围单位工作经历视作基层工作经历);
 
  6.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且截止报名时,在现编制所在单位工作满1年;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9.未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
 
  10.符合拟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7.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10.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报名截止之日。
 
  二、选调方式和程序
 
  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新蒲新区新龙大道与平安大道交汇处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遵义市卫生监督所)308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遵义市卫生监督所)2024年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电子版后打印并签字确认(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同意报考后,在报名时提交。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
 
  (4)报名资料。报考者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表。以上材料涉及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注:以公务员身份报考的,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
 
  2.资格审查
 
  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遵义市卫生监督所)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及考试时间、地点(http://wsjkj.zunyi.gov.cn/)。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否则将调减计划或取消,并于12月26日前将选调计划调减或取消的职位在上述官网公布。选调职位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在12月27日17: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考试
 
  考试由遵义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重点检验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岗位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通过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布。
 
  单个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选数与选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单个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报名审核通过人员为面试人选。通过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
 
  面试设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遵义市卫生监督所)将考试成绩报遵义市卫生健康局、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在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示面试情况。
 
  (三)考察
 
  在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的面试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对象。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均确定为拟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
 
  考察工作须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选派2名以上正式干部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进一步核实身份及报考资格,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明确考察结论。
 
  考察后出现职位空缺的,在空缺职位面试成绩75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四)确定拟调动人选
 
  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遵义市卫生监督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拟调动人选建议,经遵义市卫生健康局研究确定拟调动人选。
 
  (五)体检
 
  拟选调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遵义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须在我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如考察人选体检均不合格的,该职位取消。
 
  (六)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在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遵义市卫生监督所)按照有关规定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拟调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并完善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调动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严格执行选调方案及回避政策。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造成考察失真失察的,公开选调计划取消。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解释权归遵义市卫生健康局所有,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商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
 
  0851-28924296(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遵义卫生监督所))
 
  监督电话:
 
  0851-28662777(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28981657(遵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851-27613068(遵义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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