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地方税务局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018年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资格复审公告
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综合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已经发布,根据《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51号)》及《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一)《海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报名信息表》、准考证各1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学院专业、学号、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等);往届毕业生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四)户口本户主及个人信息部分复印件(属于学校集体户的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相片在2018年3月30日前为海南户籍的证明);属于海南生源的考生,须提供由海南省考试局出具参加高考录取时的高考报名确认表。
(五)报考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除须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报考人员为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七)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退回给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考单位留存。
三、资格复审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二)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本人须提供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传真后寄原件;因故确实不能提供传真及书面材料的,可采取发彩信或微信的方式。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我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入围考生,请携带上述材料于2018年7月3日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城西办公区(海口市城西路18号)502室进行资格审查。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 66969108
入围考试人员名单
符美娜、陈振、康宇华、闫春洁、孙小微、王旭梅、周豪彬、李记萍、邵航、林晓红、李之然、黄昌平、陈小娟、刘文静、袁月、刘星星、朱茜、周露、李振颖、史振霞、郑柳、郑楚丽、符丹妮、唐瑜、伍茜、刘媛、杨昌满、路宁、路伟、冯崇师、刘甲有、蒙丽霞、任好杰、朱佳、李成蕾、李雪晴、赵思媛、刘斯琪、陈佳雯、张哲源、刘佳奇、申晓阳、丁梦洋、余跃、蒋颜聪、郭泽辉、杜秋敏、汪昀哲、林海芳、刘飞雅、陈小娜、许变变、管春燕、李庆标、郑县超、陈林、王珠妹、庞和琴、刘明辉、周昕怡、高田荷子、陈美玲、王明第、文欣欣、李秀仁、董冠良、钱美伊、王颖、陈建婷、李醒雅、胡玉美、梁迪鹏、陈益任、姜杨、简晋朝、潘郸、王露民、张若宇、蔡兴赓、韩思佳、罗娜、罗忠鸿、张宁、占国宏、张鳆予、黄琦、王首妹、高虹、蔡亲会、王怡、羊淑女、杨作瑶、龙家豪、林木伟、陈俊颖、吴锴、蔡暖暖、刘书亮、陈光正、蔡乙卿、陈舒婉、李娇玉、李珍旭、符永精、何和明、郭泽军、张小娟、杨志虹、覃婷婷、黎晓洁、李格樱、黎俊朗、潘莹、黄钰容、林阁理、邢雪恋、陈静、彭慧敏、殷舒、刘悦、王文波、黄童馨、陈颖、陈剑珉、吴馥伶、樊逸卓、陈茜、李梅菊、吴春恋、叶柳艳、李佳佳、王煜、郑蔚姿、黎倩雪、吉果、杨舒、王雨飘、王宜锋、林莉、孙颖蔓、罗敏、郑月丽、董贤梅、符小叶、王丽莹、林碧婷、黄香文、王家怡、马建华、王彦丹、吴钟海、邢益伟、杨莉、蔡於强、谢有思、温冬雁、石倩颖、吴丽丽、胡仪晓、胡超超、王顺、杜秀璐、符初和、钟晓妙、王海博、符韧弘、钟晓婷、林凤翔、王丽珍、麦贤芳、谢悦欣、刘海杏、符卉茹、邢景伟、杨素珍、黄紫月、羊婧、黄紫晔、罗丹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18年6月26日